经核准挂号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,报送经举行单位保密审阅查看经过的上一年度履行《事业单位挂号办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状况的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担任。
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或利润表(财政拨款、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收入支出决算总表,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利润表)